企业信息

    广州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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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2014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黄埔区 黄埔街道 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90号
  • 姓名: 余先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产品分类

    私人物品、EMS机场报关的较新政策广州机场报关行)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出口货运运输
  • 发布日期:2022-12-27
  • 阅读量:208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私人物品、EMS机场报关的较新政策(广州机场报关行)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私人物品、EMS机场报关的较新政策(广州机场报关行)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黄埔区黄埔街道  
  • 关键词:

    私人物品、EMS机场报关的较新政策广州机场报关行)详细内容

    私人物品、EMS机场报关的较新政策(广州机场报关行)
    
           卓海机场报关部:余仁飞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4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生效日期】2010-9-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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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州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90号,老板是余先生。 主要经营进口食品清关/化妆品护肤品清关/采购二手机械进口报关/二手设备进口代理报关/生产线进口清关 pjguoji/。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 1000 万元。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新旧机械进口报关,木材家具进口报关,快递包裹进口报关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