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加工中心进口流程|二手加工中心进口步骤|加工中心进口报关 进口顾问:余先生 * 一、进口旧加工中心机电产品的定义: (一)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二)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五)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二、进口旧加工中心机电产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备案许可,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 (3) 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 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 三、进口二手加工中心产品到货检验的内容包括: 到货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开箱检验: 1.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二)按照我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和机械*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按照我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卫生状况;2.检测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四)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 (五)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旧加工中心进口流程|二手加工中心进口步骤|加工中心进口报关----- 旧加工中心进口流程|二手加工中心进口步骤|加工中心进口报关